
(來源:四川省公安廳官網)
案例:微信失泄密典型案件
近年來,微信等網絡社交媒體泄密案件呈高發態勢,嚴重危害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安全。由于微信復制、轉發信息便捷,一旦泄密,信息傳播速度快、擴散范圍廣,極易造成惡劣影響和嚴重危害。
涉密人員劉某參加單位集中學習期間,向同事鄒某透露正在閱讀一涉密文件,鄒某向劉某詢問文件內容。劉某雖意識到文件涉密,但心存僥幸,用手機拍攝文件內容,通過微信發給了鄒某。鄒某隨即轉發給好友和微信群,迅速導致該文件大范圍傳播擴散,造成嚴重泄密。案發后,劉某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調離涉密崗位;鄒某受到撤職處分。
【典型行為】
微信等社交媒體泄密違規行為主要表現:
①通過微信、微信群等網絡社交媒體存儲、處理、傳輸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
②通過微信圖文識別小程序等掃描處理涉及國家秘密和警務工作秘密內容。
微信泄密違規行為,本質是在互聯網及其他公共信息網絡或者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線和無線通信中傳遞國家秘密,違反了《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二十六條和《工作秘密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防范措施】
①使用微信時,應當關閉位置顯示、“搖一搖”等功能,不隨意在朋友圈發布與崗位、工作相關信息,不用微信談論工作,嚴禁傳遞涉密敏感信息。
②微信群組管理。
堅持“非必要不建立”原則,嚴控工作群數量,落實審批建群、規范群名、建檔備查等工作。
堅持“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原則,明確群內保密要求、驗證成員身份、提醒監督群內信息發布情況。
堅持全程管控原則,定期檢查微信工作群管理情況,及時解散僵尸群、臨時群、專項工作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