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遏制礦山安全事故,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日前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強調,企業領導要輪流到現場帶班,煤礦、非煤礦山企業領導要和工人同時下井、升井。松礦在近期召開的礦安全生產調度會上專題提出,從11月開始嚴格執行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進一步規范和落實領導干部跟班制,強化領導干部的管理責任。
松礦在多年的發展中,早已形成礦領導干部帶班、值班、跟班等一整套較為完善和科學的運行機制。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現場管理,把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控股公司的相關要求落在實處,松礦明確規定:從今年11月份嚴格執行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制度,帶班下井中要加強對井下重點部位、關鍵環節的安全檢查及檢查巡視,全面掌握井下的安全生產情況;要及時發現和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嚴禁違章指揮,嚴禁超能力組織生產;遇到險情時,要立即下達停產撤人命令,組織涉險區域人員及時、有序撤離到安全地點;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科學地組織救援,切實消除事故影響;要通過領導干部的示范帶頭作用,構筑職工井下安全生產防線。為了落實礦領導干部帶班下井工作,礦安全科還制作了專門的礦領導干部下井檢查記錄本,記錄跟班過程中發現或已處理的安全隱患、治理措施,如不能及時解決的,由安全科及時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按期督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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