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提倡十八周歲至五十周歲的健康公民自愿獻血,體現(xiàn)“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社會共濟行為,是我國輸血工作的一項根本制度。8月18日一大早,云錫物資儲運公司、卡房分礦、采選分公司、廣元公司等12家廠礦單位的170余名職工來到個舊市金湖文化廣場參與義務(wù)獻血。
參與獻血的云錫職工有的是首次獻血,有的已獻血多次。參與義務(wù)獻血活動,不僅使大家了解了適量獻血于身體健康無害的常識,消除了恐懼心理,而且視無償獻血是公民應(yīng)盡的人道主義義務(wù),救死扶傷獻愛心的善舉,充分展現(xiàn)了他們“心系社會、心系他人”的高尚品格。
責任編輯:張 艷 楊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