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廠分礦為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減少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現象,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執行能力,從2009年1月起正式實施《云錫集團公司老廠分礦各級領導問責辦法》,以進一步規范各級領導干部行為。 老廠分礦按照“堅持權責統一、實事求是、公正公平和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相結合,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制訂《老廠分礦各級領導問責辦法》。《辦法》規定,對具有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獨斷專行、決策失誤;濫用職權、違法經營;辦事拖拉、推諉扯皮;不求進取、平庸無為;欺上瞞下、弄虛作假;態度冷漠、作風粗暴;鋪張浪費、攀比享受;暗箱操作、逃避監督;監管不力、處置不當等情形之一的領導干部采取誡勉談話、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責令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公開道歉、通報批評、調整工作崗位、停職檢查、勸其引咎辭職、建議免職等十種方式的問責。 問責制的實施,將促進各級領導干部加強黨性修養,樹立和弘揚良好作風,落實生產經營責任;促進各級領導依法管理、恪盡職守,提高執行力,為老廠分礦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保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