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錫材公司制訂了《錫材公司領導干部掛鉤聯系責任制度與考核辦法(暫行)》,定于2008年9月1日起執行。 近兩年以來,隨著錫材公司的不斷發展,一方面產品產量大幅度增長,另一方面由于新工較多,暴露出在生產工藝過程中工作不嚴謹而導致的質量異議和質量事故較多以及安全生產形勢較為嚴峻等問題。為盡快扭轉目前的被動局面,確保錫材公司生產經營工作穩步發展,產品質量穩步提升,安全生產平穩進行,經錫材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對經營管理層實行領導干部掛鉤聯系責任首問制,同時制訂了《錫材公司領導干部掛鉤聯系責任制度與考核辦法(暫行)》。 《錫材公司領導干部掛鉤聯系責任制度與考核辦法(暫行)》明確了除總經理以外的各個公司領導的掛鉤聯系單位,總經理作為第一責任人,與其他領導掛鉤,當掛鉤責任領導中的任何一位領導發生被處罰時,均應同時給予總經理相應處罰。 實行領導干部掛鉤聯系責任制度,是對原公司領導分工負責制的進一步補充和完善,使班子各成員在分工負責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溝通和協調,做到互相補位,相互促進,并有針對性的就公司的生產經營、質量、成本控制以及確保安全生產等方面提出一些好的意見和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