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從十三個方面對老廠錫礦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進行審核,認定該礦生產系統已具備安全生產條件,能滿足安全生產基本要求,頒發了《老廠錫礦安全生產許可證》。
去年,老廠錫礦根據國務院2004年1月7日頒布施行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即:“國家對礦山企業、建筑施工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產企業實行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企業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不得從事生產活動”的要求,為系統地從工程、系統設計、建設、運行等過程對老廠礦區的生產進行科學分析,提高生產的安全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進一步強化安全工作,開展申請許可證工作。
為在2005年1月19日以前按規定申請到《老廠錫礦安全生產許可證》,該礦在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基礎臺帳,開展系統安全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申請許可證工作:一、收集資料,健全體系。克服工作量大、涉及面廣等困難,僅用3個月的時間就完成全礦化學、爆破物品,電力設施,設備配置,生產技術,尾庫礦等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編制了6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和成立指揮機構。二、請專家評價安全生產現狀。特邀昆明安平科技有限公司的教授、注冊安全師深入該礦生產現場進行實地調查、收集資料、查閱圖紙文件。他們根據現場考察及獲取的資料,辯識了該礦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并根據其危險大小、危害程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規范、技術標準的要求,提出整改建議和措施,編制出《老廠錫礦安全現狀評價報告》、《老廠錫礦尾礦庫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對該礦的安全生產工作給予了充分的肯定。
《老廠錫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標志著老廠錫礦的安全生產體系進一步完善,降低生產風險,預防事故發生的能力進一步增強,整體安全工作邁上了一個新的臺階。